Sunday, March 1, 2009

S.P.R.M反贪污委员会

近来我国的“反贪污局”改名为“反贪污委员会”,意指要提升该单位的“公信力”及“处事能力”。所以该单位已经委派该单位人员向全球最据有公信力及办事处案最顶级的“香港律政署”取经。
香港律政署向来给人的影像都是“秉公办理”及“公事公办”的。连政治人物及掌权人物都无所幸免,中旨就是要把小小的香港打造为全球最为廉洁的国土。我本人虽然不是很清楚香港律政署的操作模式,但往往在电视里头看见的都是香港的ICAC查案影剧。(以戏剧里的ICAC办事能力)他们总会在短时间内破案及把“犯人”撤拿归案,因为他们的运作过程都没被任何方位人物约束。
况且已有报章根据事实报道说香港律政署的廉政及对它的嘉许,所以他们的办事能力却不能被质疑任何的。(除了香港律政署以外,好像没他国的被报道了。从这角度看,不是更有公信力吗?)
我国委派人员到香港律政署取经却是正确的抉择,因为我国的“反贪局”向来都被人民质疑。也许是我国的“反贪局”不是个独立机构,因为掌控该单位的是政府部门(首相部)。所以往往处事方式都被人民疑质是否能“秉公办理”及“大义灭亲”??
就以过去轰动一时的案件为列:巴生港的46亿,购买潜水艇,高速公路的政府机密合约和甲洞天桥的维修费(维修费跟建筑费一样高),林甘所爆发的司法界丑闻…简直就是对大马子民的羞辱…
所以这次取经后,希望由原有的“反贪污局”另名为“反贪污委员会”真的能脱胎换骨,重振该单位的公信力!并尽快向民众交待过往拖久的案件,以便能将牵涉者所到法律制裁!
可是这次取经回来的结果果然没让人失望…因为他们(反贪污委员会)的办事能力果然“加快”了许多!“尤其”是在调查“在野党”人士的“嫌疑”牵涉滥权震得很快很快。尤其是近来的雪州牛事件及官车事件…才短短的几天就有证据了…哗~真的挂目向开了…但是有奇怪的事,就是同是雪州人员但是就是雪州前大臣现况的反对领袖。他过往的的丑事滥权及牵涉的巨大把款就到今日都未成揭开…真的骄人莫名奇怪!
我想除了这,还有很多都可能被遗忘的案件…但是这些案件就在人民心中是不会被遗忘的!因为里头涉及的巨款都是民脂!纳税人的钱!发展国家的钱!
所以呢…这次反贪局委派出去取经的,我想不只是去取香港廉政署的方式…该是连古代的“垂帘听政”都学了回来了…(因为副癸就是幕后的掌权者)所以目前取经回来后的“反贪污委员会”办事是否能深的全民的信任就要看他们的“办事能力”了!
快些“翻案“吧“反贪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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