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September 30, 2009

IPCMC 警队投诉及行为不检委员会

委员会和皇家委员会到底能真正处理事件吗?近来闹得满城风雨的赵明福事件,已经成立了皇家调查委员会;但是事件将近2个月了,查个什么出来呢?审讯又审到什么结果出来呢?还要拖多久才能真正的结案呢?
向来大马皇家警队都负面新闻累累...就有人建议成立另一个委员会-《警队投诉及行为不检的委员会-IPCMC》以便能打击那些害群之马和恢复大马皇家警队的威信。可是成立了该委员会的,能否保证能消除那班害群之马呢?这是个谜,而且成立一支委员会又要花掉多少的纳税钱呢?值得吗?其实除了什么的委员会,难道自己部门的问题自家不能解决掉吗?为什么一发生问题就非成立委员会不可呢?
昨天看了新闻头版,报导说一名平民遭三名警察戒车调查。当时要他出示他的身份证和执照,并其中一名翻查他的车子。那位警员忽然说搜到一包毒品!并威胁说要1万5千来settle,当时他就求情说没那么多钱。结果就把身上的钱全给了他们,即使是公司的公款也在所不惜,毕竟保着自己!但是那三名大盗竟然不够喉!还要他把银行的前提出来给他们!时候还挑战他要不要那包所谓的毒品!
事后他就去了报案,并成功认出那三位持牌的大盗!但是有关单位就寥寥草事!肤浅事主,还不让事主要那三位大盗的知料,目的何在呢?两个礼拜已去了,为什么什么动作都没有的呢?难道就让那些大盗逍遥法外吗?难道刚廷任的全马总警长慕沙哈山对这事件视而不见吗?还是他的廷任要完成未完成的任务就是这些呢?
无论如何,希望这件事件不会寥寥草事!因为该三名持牌的大盗所犯下的罪行是1-知法犯法。2-持机枪洗劫。3-滥用职权。4-盗取他人的财产。犯下这都会受到法律制裁的,不知道该三名大盗会是什么下场?!坐牢?逍遥法外?还是最本领的那招-让事件丢淡?希望慕沙哈山正视此事件!因为我国的警队名誉已经不是扫地了!而是扫粪便了!
其实以上全是警察要打击的人物目标!但是偏偏犯下的就是他们自己!以后人民还怎么要信任警察呢?难道警察=持牌大盗?!这难怪内政部的网路调查,当人民见到警察的第一个反应是什么时,竟然是生气和憎恨啦!若还有得选的,你会怎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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